| 网站首页 | 名师风采 | 教师之家 | 家长园地 | 学生乐园 | 招生考试 | 教学资源 | 图说校园 | 二中信息 | 语言文字规范化 | 同学录 | 加入我们 | 关于本校 | 留言薄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十堰市第二中学 >> 关于本校 >> 规章制度 >> 信息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信息
更多内容
市二中公文管理制度         ★★★
市二中公文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4 8:16:54

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是传达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方针、政策、布置学校重要工作,发布学校规章制度的一种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的管理工作。

一、行文原则和范围。

  1、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工作联系;转发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全校工作计划,总结,任免校内干部;颁发、修改、废止学校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奖惩决定;全校性重大问题的通报等,均以学校名义行正式文。

  2、向上级行文,一般应用组织名义,不要报送上级领导个人。

    3、学校党政工团应分开行文。

  4、学校正式文件、函、便函、情况简报,均须由拟稿人定准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主题词,由有关领导审批。

二、公文拟稿、审批程序。

  1、以学校名义报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发校内各科室的公文,根据其业务内容,由相关处室拟稿。按公文管理要求,使用规范汉字,语言发达清楚、简洁、通顺。

  2、处室草拟的文件,一律送校办复核;并由校办呈送有关校领导审批签发。若需有关处室会签的,应先会签,然后送校办复核,再送校领导审批签发。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4、经领导签发的公文,原则上不得改动,如须删改,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三、公文的处理。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登记编号后由校办主任批办,重要文件由办公室呈送主管校领导阅批后,按照职责分工送有关处室办理。

  2、各处室对来往文件要有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3、需要答复和急办的公文要力求迅速处理,校办要单独登记,注明承办处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内容。校办主任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完毕,校办应填写完成情况和日期。

  4、发出的公文和归档的公文要加盖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并定期检查全校各处室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十堰市第二中学
2004年9月

信息录入:xxzx    责任编辑:xxzx 
  • 上一条信息: 没有了

  • 下一条信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信息产业部备案
    鄂ICP备06005983号
    ,来自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老虎沟路22号 邮编:442000 校长:王建华
    电话:0719-8651708(校办) 8663554-8026(教务处)8016(信息中心) 传真: 8657816 内部电话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 网站制作维护:syww
    网上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