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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中高级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
市二中中高级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作者:校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2-28 8:36:17

为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保证职评的工作方向和质量,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示范作用。根据职称评聘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评审推荐办法:

一、基本条件(20分)。

    学历达标和任职年限达标各得10分。

二、平时工作(以实际得分为准)。

(一)任现职时间每超标准,一年加1.5分(上不封顶)。

(二)任班主任工作每任一年加1.5分,优秀加1分。

(三)中层管理者以上,每任职一年加1.5分,优秀加1分。

(四)助理、教研组长每工作一年加1分,优秀加0.5分。

(五)团委委员、工会委员每工作一年加0.5分。

(六)获校级教学优胜奖一次加3分。

(七)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荣誉称号的加1分。(同一奖项一年只记最高一次荣誉)

(八)撰写论文(1000字以上的论文,同一篇文章记最高一次)。

1、市级以上公开发表         1分

2、正式出版的练习集、文集   1分

3、公开交流的(以证书为准) 0.5分

(九)公开课(同一次比赛只记最高的一次)。

       1、省级一等                 4分

       2、省级二等、市级一等       2分

       3、校级一等、市级二等       1分(学校文字通知的,一年只记一次)

(十)获得四星级骨干教师、三星级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分别加3分、2分、1分。

   (十一)年度职称考核优秀者加1分。

   (十二)普通话达标者,文科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理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加1分。(不含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

   (十三)承担课题研究并结题,每个成员记3分。

   (十四)工作量:饱满加1.5分(按学年)

   (十五)落实承诺制(按学生评价)满意加2分,比较满意加1分。

三、评委推荐(10分)。

(一)敬业、奉献      (5分)

1、优秀                    5分

2、良好                    3分

3、一般                    1分

(二)团结合作         (5分)

1、优秀                    5分

2、良好                    3分

3、一般                    1分

四、说明:

(一)“平时工作”部分的记分由申报者自己计算,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核对。

(二)“中层管理者”指年级主任、部门正、副职和工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等。

(三)得分计算是三大项之和,按得分高低推荐。

(四)凡需提供的证件都必须是当年九月一日以前的。

(五)按任职时间计算分数,不满一年或一学期,不得此项分。

 

 

 

十堰市第二中学

200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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