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以人育人的事业,教师直接担负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因此,师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加强烈的典范性。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形象是每个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时逢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之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各年级、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学校编印一期以“强化师德规范,弘扬伟大师魂” 为主题的师德学习材料,为全体教职工贯彻学习《规范》提供理论辅导。
二、学习贯彻《规范》重在实践、重在自律、重在行动,校委会成员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全体教师要自觉践行师德规范,做到入手、入脑、入心,使之成为我校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三、具体措施要求:
1、10月8日(周三)下午,学校中心学习小组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年级主任为中心发言人。
2、10月16日(周四)下午,以年级、部门为单位分别组织学习,蹲点校长深入年级。年级、部门安排好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谈体会,谈感想,并根据实施办法,提出明确要求,努力把良好的师德风范内化为自觉行动。
地点安排为:高三年级在2号教学楼六楼会议室;
高二年级在2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高一年级在2号教学楼二楼阶梯教室;
九年级在办公楼五楼演播厅;
八年级在办公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七年级在2号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
校办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教务处在科技楼实验室;
政教处在政教处办公室;
总务处在科技楼实验室;
3、学习过程中,每位老师以“今天我们需要怎样的师德?”“如何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师”为题(或自拟题目),写一篇学习体会。
4、各年级推荐一名优秀教师代表就“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条规范和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如何模范遵守规范,努力做学生喜爱的教师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时间待定)
十堰市第二中学
2008年9月22日 |